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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行部分社保卡不能正常使用通告

 关于农业银行办理的部分社会保障卡不能正常使用的通告

     兴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2013年6月27日以后发放的由省农业银行制作的部分社会保障卡激活后,到定点药店、定点医疗机构不能正常使用,接到有关参保职工反映后,我局立即将有关情况向省、州人社部门和农业银行报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组织人员正在核查原因,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在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不能正常使用期间,为确保参保职工就医、购药不受影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购药费用,凭有效发票及相关附件(处方、检查、治疗资料)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股办理个人账户下账手续。

    二、参保职工发生的住院费用,凭定点医疗机构有效发票、疾病证明书、费用清单(外伤者需持单位出具的受伤证明)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股办理报销手续。

    三、若参保职工对医保有关政策不清楚的,可直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股窗口咨询,或拨打2236935 、2236982电话咨询。农行社会保障卡不能正常使用给您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特此公告
 
 


              兴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二○一三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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