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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1042万元补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2014年05月11日 15:34:30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邢祖性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黔西南州册亨县财政局、教育局联合下达2014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042.0375万元,用于全县1.8万余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其中,小学7957名、补助资金397.85万元;初中10307名、补助资金644.1875万元。全县共有18264名中小学贫困学生受助。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14〕22号)文件精神,2014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即小学生每人每学期500元,初中生每人每学期625元。)

    对于此专项资金,册亨县教育局要求,各校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管理业务人员,按照学籍档案认真清理学生数,重点要安排因家庭困难面临辍学的学生,确保补助资金全部用在学生头上。要全力以赴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截留、挤占、挪用,严禁出现“吃空饷”、冒领、优亲厚友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行为。(邢祖性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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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1042万元补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亮点黔西南 | 2014年05月11日 15:34:30 | 邢祖性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黔西南州册亨县财政局、教育局联合下达2014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042.0375万元,用于全县1.8万余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其中,小学7957名、补助资金397.85万元;初中10307名、补助资金644.1875万元。全县共有18264名中小学贫困学生受助。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14〕22号)文件精神,2014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即小学生每人每学期500元,初中生每人每学期625元。)

    对于此专项资金,册亨县教育局要求,各校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管理业务人员,按照学籍档案认真清理学生数,重点要安排因家庭困难面临辍学的学生,确保补助资金全部用在学生头上。要全力以赴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截留、挤占、挪用,严禁出现“吃空饷”、冒领、优亲厚友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行为。(邢祖性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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