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关于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3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深化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守住“廉关”过“廉节”,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洪涛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2022年10月2日至10月4日,朱洪涛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铜仁市旅游,相关费用均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2023年9月,朱洪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安龙县海子镇民族小学后勤总务负责人王勇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至2017年,王勇担任安龙县海子镇民族小学后勤总务负责人期间,违规收受学校临聘人员张某某所送烟、月饼等礼品,合计人民币1472元。2022年10月,王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安龙县龙山镇坡利村原支部书记金紫玉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8年至2019年,金紫玉担任龙山镇坡利村支部书记期间,将保险公司给的补助和坡利村培训机构租赁场地费用共计2500元,作为春节慰问金,发放给村常务干部。2023年8月,金紫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有的违规收受礼品、有的违规发放补贴。这些案例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形势依然严峻,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坚定,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自觉对标对表,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深入落实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气象展现主题教育新成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零容忍”,坚决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时刻防范,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旅游安排、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查处,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来源:廉洁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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