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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布城乡低保新标准 黔西南城市297.2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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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公布城乡低保新标准 贵阳市全省最高 黔东南州增幅最大

  金黔在线讯 昨日,省民政厅将我省已审定的全省各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向社会公布:我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从2011年底的278元/月提高到310元/月,增幅达12.3%;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从2011年底的1468元/年提高到1634元/年,增幅达11.3%。

  其中,贵阳市的城乡低保标准为全省最高,城市低保标准平均从314.55元/月提高到350.91元/月,增幅为11.56%;农村低保从2084元/年提高到2345元/年,增幅为12.6%。黔东南州的低保提标幅度最大,城市低保从262.35元/月提高到302.35元/月,增幅为15.25%;农村低保从1360元/年提高到1570元/年,增幅为15.4%。

  据悉,此次提标是依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11]45号)要求,同时统筹考虑了城乡低保资金的可及性、区域平衡等因素,由民政牵头,会同财政、物价、统计等相关部门研究提出提标方案。目前各地正组织开展家庭收入核查,严格按照“三环节、十步骤”(即申请核评、审核、审批三环节,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困”、一榜公示、经办机构审查、乡镇政府审核、二榜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待遇批准十步骤)的程序公平公正地确定保障对象和补助水平,切实打造阳光低保、公正低保。

  据统计,截至2011年末,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54.34万人,27.27万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530.9万人,225.48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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