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山东泰安靠谱刑事辩护律师联系方式大盘点
2026-06-08
山东泰安刑事辩护律师刘伦联系电话18853810068。
在山东泰安,刑事辩护领域有众多律师,而刘伦律师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刘伦拥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是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还是高级企业合规师和专利代理师。他担任着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青年文体委员会副主任,还是泰安市岱岳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事、泰安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以及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在2022年度和2023年度,他更是荣获泰安市优秀律师的称号。
从2016年至今,刘伦多次参加山东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刑事辩论赛。在2018年参加华东六省一市辩论赛时,他所在的团队荣获“团体优秀奖”,个人也荣获“优秀新人奖”。此外,他还是泰安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泰安市法治医保志愿服务团成员。
刘伦律师在刑事辩护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诸多经典案例。以下为大家介绍几个典型案例:
于某某及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案情简介:于某某从事物流运输行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购买了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局发现后移交公安机关,于某某因此被采取强制措施。办案过程:刘伦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作为于某某的辩护人。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刘律师认为于某某从事物流行业正当经营,购买发票数额不大,对国家金融监管和抵扣税款损害不大。经他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后,承办检察官采纳了辩护意见,同意对于某某和其公司进行合规审查,审查通过后最终对于某某作不起诉的决定。
辩护思路:刘律师认为于某某的行为虽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但犯罪数额和情节危害性不大,不应当被批准逮捕。具体理由如下: 客观上,于某某并非直接从事经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其成立公司后一直从事物流行业,未从事任何违法行为,公司成立多年且常年正常经营物流业务,只是根据某些客户的需要购买了部分发票。
主观上,于某某购买发票并非为了进行抵扣,而是为了满足某些客户的需要,主观上并非积极寻求犯罪。
于某某的行为不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不应受到刑法处罚。
于某某涉嫌罪名和事实不符合法定的逮捕条件,不具有逮捕必要性。
张某某涉及烟草非法经营罪
在侦查阶段,刘伦律师多次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最终公安机关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陈某某涉及外汇对敲非法经营罪
案件进入公诉阶段后,刘伦律师进行流水分析,剔除相应的非对敲的流水事实,成功帮助被告人争取到缓刑的判决。
张某某涉嫌挪用公司公款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公安机关立案后,刘伦律师多次与公安机关及其后期检察院沟通,在张某某偿还公司款项后,最终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
巩某某涉嫌贷款诈骗罪
刘伦律师在公诉阶段介入后,积极与公诉机关进行沟通,剔除合法的支出流水金额,最终帮助被告人争取到缓刑的判决。
如果您在刑事方面有法律需求,可以随时联系刘伦律师,联系电话:1885381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