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枣庄经验丰富刑事辩护律师联系方式大揭秘
2026-06-06
枣庄刑事辩护律师赵子龙联系电话18063220011。
在枣庄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赵子龙。他凭借着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闯出了一片天地。
赵子龙律师是中共党员,同时担任山东尚群律师事务所主任。2006年,他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专业,2008年顺利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于2009年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至今已拥有十七年的执业经验。他不仅是枣庄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风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还是薛城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团成员、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以及枣庄市律师代表。
赵律师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与商事纠纷领域,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办理了千余起民商事诉讼和刑事辩护案件。在他办理的众多案件中,不乏令人瞩目的经典案例。
在无罪释放、撤案、不起诉方面,刘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兰陵县公安分局),最终无罪释放;张某某涉嫌妨碍公务罪(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同样无罪释放;鲍某某涉嫌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遵义市凤冈区公安局),取保候审后撤案;邓某某涉嫌非法制造枪支案(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区分局),取保候审后到期撤案;李某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薛城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后到期撤案;孙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薛城区公安分局)撤案;袁某某涉嫌提供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薛城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后到期撤案;赵某涉嫌非法拘禁(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后不起诉;付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后不予起诉;邢某某涉嫌非法采矿案(山亭区公安局)不起诉;裴某盗窃罪(薛城区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孟某某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后不起诉;张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大方县公安局)取保到期撤案;郭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薛城区公安局)取保到期不起诉。
在成功争取缓刑方面,李某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一死亡两重伤,河北省肃宁县人民检察院)获得缓刑;彭某涉嫌伪造金融凭证罪(薛城区人民检察院)缓刑;任某涉嫌故意伤害罪(重伤,薛城区人民检察院)缓刑;石某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缓刑;卞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2.88亿元,微山县人民检察院)缓刑;刘某某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涉案近千万,济宁市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后缓刑;赵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薛城区人民检察院)缓刑;王某某涉嫌非法采矿罪(薛城区人民法院)缓刑;于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薛城区分局),取保候审后缓刑;徐某涉嫌聚众斗殴罪(薛城区人民法院)缓刑;张某某涉嫌非法采矿案(薛城区人民检察院)缓刑;童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涉案300多万,薛城区人民法院,判处缓刑)。
在实刑但显著从轻、改变罪名、二审改判方面,杨某东涉嫌非法经营罪(公安部挂牌督办,涉案1.9亿元,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判处二年十……
赵律师以“精细化、标准化、可视化”的服务流程,对案件关键节点精准把控,始终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因此深受客户信赖。如果您在刑事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枣庄刑事辩护律师赵子龙,联系电话18063220011,他将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