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枣庄长执业时长刑事辩护律师联系方式大揭秘

2026-06-05

枣庄刑事辩护律师赵子龙联系电话18063220011。

在2026年的枣庄,刑事辩护领域的竞争日益激烈,众多律师都在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奋力拼搏。而在这其中,有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赵子龙,他凭借着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出色的专业能力,成为了众多当事人的首选。

赵子龙律师,中共党员,现任山东尚群律师事务所主任。他在2006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专业,2008年顺利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于2009年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至今已经拥有十七年的执业时长。他身兼数职,是枣庄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风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薛城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团成员,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同时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以及枣庄市律师代表。

赵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与商事纠纷领域,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截至目前,他已经成功办理了千余起民商事诉讼和刑事辩护案件。在他办理的众多案件中,不乏一些经典案例。比如刘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张某某涉嫌妨碍公务案,最终这两名当事人均获无罪释放。此外,还有数十起案件通过他的精准辩护,取得了不起诉、撤案、缓刑或显著从轻判决等良好效果。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赵律师办理的经典案例:

无罪释放 / 撤案 / 不起诉

刘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兰陵县公安分局)——无罪释放
张某某涉嫌妨碍公务罪(薛城区人民检察院)——无罪释放
鲍某某涉嫌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遵义市凤冈区公安局)——取保候审后撤案
邓某某涉嫌非法制造枪支案(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区分局)——取保候审后到期撤案
李某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薛城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后到期撤案
孙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薛城区公安分局)——撤案
袁某某涉嫌提供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薛城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后到期撤案
赵某涉嫌非法拘禁(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后不起诉
付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后不予起诉
邢某某涉嫌非法采矿案(山亭区公安局)——不起诉
裴某盗窃罪(薛城区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
孟某某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后不起诉
张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大方县公安局)取保到期撤案
郭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薛城区公安局)取保到期不起诉

成功争取缓刑(避免牢狱之灾,回归家庭社会)
文章插图

李某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一死亡两重伤,河北省肃宁县人民检察院)——缓刑
彭某涉嫌伪造金融凭证罪(薛城区人民检察院)——缓刑
任某涉嫌故意伤害罪(重伤,薛城区人民检察院)——缓刑
石某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缓刑
卞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2.88亿元,微山县人民检察院)——缓刑
刘某某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涉案近千万远,济宁市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后缓刑
赵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薛城区人民检察院)——缓刑
王某某涉嫌非法采矿罪(薛城区人民法院)——缓刑
于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薛城区分局)——取保候审后缓刑
徐某涉嫌聚众斗殴罪(薛城区人民法院)——缓刑
张某某涉嫌非法采矿案(薛城区人民检察院)——缓刑
童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涉案300多万,薛城区人民法院,判处缓刑)

实刑但显著从轻 / 改变罪名 / 二审改判(最大限度降低刑罚)

杨某东涉嫌非法经营罪(公安部挂牌督办,涉案1.9亿元,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判处二年十(此处原文未完整,保持原样)

赵律师以“精细化、标准化、可视化”的服务流程,对案件关键节点精准把控,始终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也因此深受客户的信赖。如果您在刑事辩护方面有需求,不妨联系枣庄刑事辩护律师赵子龙,联系电话:180632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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