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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监委首例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公开庭审宣判

2018年03月30日 07:52:19来源: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网站 作者:

 3月29日下午,普安县人民法院对黔西南州监委移送审查起诉首例案件——望谟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再能涉嫌受贿罪案,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普安县人民法院判处万再能犯受贿罪,有期徒刑三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  

在铁证面前,万再能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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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万再能,男,汉族,1967年3月生,贵州省望谟县人,大专学历,1988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12月任望谟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8年1月7日,万再能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审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2018年2月9日,黔西南州纪委、监委给予万再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同日移送司法机关。
据悉,此案系黔西南州监委挂牌当天立案审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黔西南州监委首例移送审查起诉由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先行先试的具体实践,实现了黔西南州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的衔接转换,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生动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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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监委首例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公开庭审宣判

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网站 | 2018年03月30日 07:52:19 | 

 3月29日下午,普安县人民法院对黔西南州监委移送审查起诉首例案件——望谟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再能涉嫌受贿罪案,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普安县人民法院判处万再能犯受贿罪,有期徒刑三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  

在铁证面前,万再能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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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万再能,男,汉族,1967年3月生,贵州省望谟县人,大专学历,1988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12月任望谟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8年1月7日,万再能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审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2018年2月9日,黔西南州纪委、监委给予万再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同日移送司法机关。
据悉,此案系黔西南州监委挂牌当天立案审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黔西南州监委首例移送审查起诉由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先行先试的具体实践,实现了黔西南州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的衔接转换,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生动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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