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黔西南州委批准,黔西南州纪委对州教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玉川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玉川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财,涉嫌受贿犯罪。
刘玉川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黔西南州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黔西南州委批准,决定给予刘玉川开除党籍处分;经黔西南州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刘玉川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刘玉川简历:
刘玉川,男,汉族,1964年6月生,贵州安龙人,大学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08—1984.08 在安龙县德卧中学任教
1984.08—1988.09 在安龙县新安中学任教
1988.08—1990.07 在贵州省教育学院数学系数学专业脱产学习
1990.07—1996.06 在安龙县一中任教
1999.06—2004.10 任安龙县一中副校长
2004.10—2013.02 历任安龙县教育局副局长,安龙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3.02—2014.12 任义龙新区教育局局长(其中,2013年5月至2014年12月兼任义龙一中校长)
2014.12—2015.02 任黔西南州教育局党组成员、义龙新区教育局局长
2015.02—2017.09 任黔西南州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7.09 被免去州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行政级别为副处长级
(黔西南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