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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高速交警查获约10.5吨“无证”烟叶 案值约为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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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车辆及驾驶人。
9月15日,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联合辖区烟草局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叶车辆,查获“无证”烟叶约10.5吨,案值约为47万元。
当日上午07时40分高速大队二中队接群众举报称:有车辆非法运输烟叶正行驶在沪昆高速晴隆段,接报后,民警吴粒、协勤李高辉在中队负责人李兵的安排下和晴隆县烟草局工作人员一起共同查缉。报警人称该车为蓝色货车,车牌号为桂L开头,民警在沙子匝道处设卡但该嫌疑车一直未出现,经大数据指挥平台查询,该车在经过沪昆高速一卡口监控后未再出现。民警通过分析,该车可能有所警觉,可能在高速公路某处停留躲避,还未过茶场服务区。民警和烟草局同志一道沿路巡查到普安收费站掉头,09时10分在沪昆高速公路昆明往贵阳方向普安县马鞍石隧道处一加宽车道发现该车,民警在做好安全防护后对驾驶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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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车辆。
查验过程中,民警询问该车驾驶人岑某车上装载的是什么货物时,驾驶人岑某吞吞吐吐的说:“拉的是百货,车坏了,已经通知应急救援”,言行举止反常。民警立即要求驾驶人打开后箱门接受检查。后厢门打开的瞬间,一股浓烈的烟草味扑鼻而来,一捆捆烟叶堆满了整个车厢。在证据面前,驾驶人岑某交代了事情的原委。整车装载烟叶总重量约有10吨,无任何运输手续和许可凭证,经人委托从云南曲靖运往广东,本想一路蒙混过关,没想到进入贵州就被高速交警查获。
目前,该车及驾驶员已移交至晴隆县烟草专卖局,经烟草局单位认定,该车烟草约为10.5吨,案值约为47万元,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吴粒)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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