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2014—2016周期国家卫生县城(乡镇)的决定》,命名了一批国家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其中我州20个乡(镇、街道办)获“国家卫生乡镇”称号,全州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取得新突破。
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实行自愿申报制,全国爱卫会按每3年为一周期命名一批国家卫生城市(县城、乡镇),并对已命名的国家卫生城镇每3年进行一次复审,卫生创建不搞终身制,创卫工作重在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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