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州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单位党(组)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履行脱贫攻坚,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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