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3月15日,按照省局统一部署,黔西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依据《2017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方案》和《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程》要求,对兴义市部分化妆品专卖店、超市等场所开展监督检查抽样。
监督抽样人员依法对被抽样单位拟抽取化妆品的索证索票情况、产品台账等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总局网站查询、核对其是否经过审批或备案、标称生产(委托)企业或代理商地址和许可证号是否真实有效。共监督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6家,抽取样品6批次。对检验不合格的化妆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段鉴 周江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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