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全力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全面构建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方式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力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完善全民健康政策,为广大城乡群众提供了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推进基本医保扩面提标。全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人均筹资达33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左右。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2万元,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提高门诊报销水平,逐步降低个人自费比例。
提高基本医保管理水平。黔西南州不断探索建立统筹区域州、县(市)级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经费预付制度,力争实现县(市)、乡(镇、街道办)、村(居)就医即时结报制度,不断加强基本医保基金收支管理,合理使用医保基金,使基金实现收支平衡。
做好城乡重大疾病保障工作。以州为单位全面开展肺癌、老年性白内障、地中海贫血、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22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其中,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急性白血病、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和老年性白内障等5种疾病实施免费救治。
开展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大病保险实行州级统筹,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探索开展覆盖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的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政策的衔接。
完善困难人群疾病救助制度。加大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对象、20世纪60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重度精神病人、艾滋病人以及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重病患者和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标准,积极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慈善事业的衔接,加快建立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平台,规范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大力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不断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制定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指导开展付费总额控制,在全州范围内全面开展城乡居民终末期肾病等22类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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