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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交警支队四中队组织民警学习“三项纪律”(图)

   

图为民警在学习“三项纪律”。

    亮点黔西南讯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公安部日前出台的“三项纪律”,进一步加强中队民警纪律作风建设,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四中队民警在中队长雷乃栋的带领下组织学习公安部“三项纪律”。

    9月30日19时30分,中队民警在负责人雷乃栋的带领下对公安部出台的“三项纪律”进行学习。民警首先学习了“三项纪律”即:公安民警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公安民警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先予以禁闭,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习过程中,中队长雷乃栋强调:公安部出台“三项纪律”,是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对全体公安民警纪律作风的从严要求。我们作为公安民警要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作为交通警察,一定要认清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尖锐问题以及突发情况,每个民警都必须要有紧迫感和危机感。

    通过学习,民警认识到:公安部三项纪律规定,是继“五条禁令”、“十条警规”之后又一铁的警纪警规,目的在于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切实打造一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能打胜仗、遵守纪律的队伍,是反腐倡廉、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一名交警,要将“三讲纪律”牢记在心,用纪律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坚决不能违反“三项纪律”等不可触碰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履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牢记为民服务的使命,树立交警形象。(余洪旺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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