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贞丰县纪委消息:2016年3月2日,贞丰县挽澜乡安监站工作人员左继刚未经领导同意,私自驾驶挽澜乡公务用车(车牌号为:贵E63151)回贞丰县城,停放在其家庭住址所在地。2016年4月15日,经挽澜乡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左继刚行政警告处分。
(贞丰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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