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践行三严三实 争做“文朝荣式”好干部
自觉践行三严三实 争做“文朝荣式”好干部
——记黔西南州贞丰县司法局局长王吉勇
王勇
“夏日一息,能够有幸荣获“三严三实”好党员这一荣誉称号,倍感万分荣幸。面对这一殊荣,心情除了激动之外还有一丝的忐忑不安,因为总感觉自己只是在平凡的岗位上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与焦裕禄、文朝荣等党的好干部相比,自己所做的一切还远远不够,在今后工作中,我将以焦裕禄、文朝荣等党的好干部为楷模,向他们学习和看齐。”在“七一”表彰大会上的交流发言中,贞丰县司法局局长王吉勇激动地说。
在角色转换中坚守“三严三实”
王吉勇,男,于1981年参加工作,1989年9月入党,先在农村小学、县城中学任教师。之后,在县机关、乡镇、再到县机关工作,去年12月又到县司法局工作。回顾走过的这30多年,无论在哪个阶段、哪个岗位,都能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服从组织决定、听从安排,找准角色定位。既承担管理及业务工作,又承担抓协调部门、管队伍建设的责任。在这些岗位转换中,不管是当主任、书记还是局长,都能迅速进入角色,认真履行职责。在平时的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以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鞭策自己,不断提高综合素质,积极完成党的各项任务。
在法治创建中践行“三严三实”
在创建法治贞丰工作中,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稳定发展大局,贯彻“以有为争有位、以态度树新风”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提出了“231”工作法(两转三改一提高),即“转思想观念,转工作作风;改过去的法制宣传以县城和集镇为主变为以村(居、社区)延伸为主,改过去的公证法律援助业务办公室办理为主变为在办公室和上门服务相结合办理为主;改过去的人民调解工作由司法所为主变为司法所引导村(居、社区)干部主动调解纠纷促和谐为主;提高司法行政更好地服务于促进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工作思路的创新,有效提升了贞丰司法行政工作效能,极大提高了工作人员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为贞丰跨越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在实际工作中追求“三严三实 ”
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王吉勇始终如一,以严谨、求实、刻苦的工作作风,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主动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的成绩努力践行“三严三实 ”。作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王吉勇始终以“好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求真务实的工作状态,积极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赢得了组织的认可,群众的信赖,同事的好评。在担任县法制办主任工作期间,贞丰县连续六年荣誉全州县(市)依法行政考核第一名。
奉献不言苦,追求无止境——这是王吉勇长期坚守的人生格言。作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王吉勇深知离“三严三实”好党员的标准和要求还很远。为此,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争做一名“三严三实”好党员的忠实践行者,向先进学习,向榜样靠近,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永远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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