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卫计局开展2017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
为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绩效管理,2018年1月22日-1月31日,义龙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开展了2017年度下半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
此次考核以听取汇报、座谈、查阅资料、现场考核等方式进行,以全区9个镇为单位,每个镇卫生院为被考核单位,并在每个镇随机抽取下辖的2个村卫生室进行考核。考核镇卫生院的项目包括人员配置、制度建设、培训推广、药品配备使用、药品采购配送、药品价格管理、药品入库验收、药品储存、药品有效期管理、处方点评、处方质量、合理用药、药品等核注销管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宣传教育、乡村一体化管理。考核村卫生室的项目包括政策制度熟悉情况、药品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药品采购、药品质量管理、处方质量、人员培训、宣传活动。
据悉,此考核以《义龙新区财政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义龙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和资金分配方案(试行)的通知>》为依据,并按照《义龙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指标》或《义龙新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指标》打分。满分100分,其中,药品零差率执行情况作为现场考核一票否决指标,现场考核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未执行药品零差率,一律扣减其考核分值50分。
(李先宇)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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