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兴义市行政事业单位减免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房屋租金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经兴义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财政局牵头,在全市范围组织实施《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和《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继续减免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通知》。
本细则和通知减免对象为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承租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凡是租用兴义市行政事业单位门面房屋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2020年2月、3月租金全部减免,4月-7月租金减免一半。此项工作减轻了因疫情给商户造成的损失,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关心和爱护,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龙崇文)
责编:蔡荣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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