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告知书
尊敬的缴费人: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安排,自2019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两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城乡居民两险的参保登记、待遇发放等仍由人社、医保部门负责。现将相关缴费事宜告知如下:
一、参保人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59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兴义市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含在校大学生、因婚暂未入户人员及新生婴儿);外地来我市居住未在原居住地参保的人员。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等13个档次由城乡居民自主择其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0年度标准为250元/人。
三、缴费方式及地点
城乡居民可通过以下途径,按照规定的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参保费用:
(一)由村(居)委代办人员集中代收,并由代办人员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或商业银行 (信用社)营业网点统一缴纳。
(二)城乡居民个人可自行选择商业银行(信用社),前往银行营业网点签订委托代扣协议,由商业银行(信用社)批量代扣。
(三)城乡居民个人可自行到商业银行(信用社)营业网点缴纳。
(四)城乡居民个人可自行到商业银行(信用社)在各乡镇、村组 (社区)商店、超市、卫生室等地点部署的城乡居民社保费代办服务站点缴纳。
(五)城乡居民个人可通过商业银行(信用社)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缴纳。
(六)城乡居民个人可自行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缴纳。
注意事项: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需先到社保或者医保部门进行参保登记。
四、缴费期限
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9年1月1日至12月20日。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底。
五、咨询电话:
市税务局(0859-3226859)
市人社局(0859-3122651)
市医保局(0859-3110216)
国家税务总局兴义市税务局
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义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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