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法院与黔西南州交警支队共建失信惩戒机制
近日,兴义市人民法院与黔西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签订协作机制,法院可在公安专网上直接实施对被执行人车辆进行查询、查封及解封等措施,这一联动机制,在黔西南州尚属首创。
此次双方共建的联动机制主要是为了解决被执行人车辆的查询、查封、解封问题。协作机制中明确:黔西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同意在兴义市人民法院使用公安专网的基础上,授权兴义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车辆进行查询、查封及解封等措施。兴义市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签订的使用协议及保密协议,明确专人操作该系统。协作机制建立10个工作日,兴义市人民法院共查封20件案件涉案车辆28辆、解封6件案件涉案车辆5辆。
为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冲刺阶段,兴义市人民法院始终秉持着毫不松懈、再接再厉的精神,在执结案件上下功夫,在查人找物上下功夫,在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上下功夫。这种联动机制的建立,不但实现了资源共享,让法院不再为查询、查封、解封车辆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同时也是法院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迫使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一个有力措施,是破解执行难的一种长效机制。
(胡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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