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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官”受贿600多万 一审领刑10年零3个月 ——兴义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

  “我错了,我对不起女儿,对不起父母,对不起组织,我自愿认罪。” 这是兴义市人民医院原医学检验科主任吴世木因犯受贿罪被公开审判时含泪悔罪的一幕。


庭审现场。


被告人吴世木。 

  11月29日下午15时,兴义市人民法院在大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兴义市人民医院原医学检验科主任吴世木受贿一案,当庭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吴世木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违法所得赃款648.384万元没收上缴国库。


公诉人。


辩护人。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8年,被告人吴世木在担任兴义市人民医院、兴义市人民(工人)医院检验科副主任(主持工作)、住院部检验科(检验二科)主任、医学检验科主任期间,利用申报采购、审核验收相关试剂耗材和医疗器械的职务便利,为医疗设备及耗材供应商谋取利益,按供应商销售给兴义市医院的医疗设备和耗材金额的5%至15%收受回扣或感谢费共计648.384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但被告人吴世木有坦白、全部退赃、认罪悔罪的从轻情节,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旁听庭审人员。

  据了解,被告人吴世木出生于贵州省遵义市一个偏僻农村,为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废寝忘食、寒窗苦读,通过不断的辛勤努力,成为兴义市人民医院医学检验科主任、主任检验师,成为黔西南州,乃至贵州省医学检验方面的知名专家。本以为扭转了命运的吴世木,在利益面前没有守住底线,违背了初心,从而陷入不可自拔的欲望之坑,走上了不归路。更为讽刺的是,他收受的赃款基本没用,其中500多万元现金一直藏匿于家中没动,正如他在忏悔和反思中写到的:“自己在取得很多成绩的同时,也走上了错误的道路”。

  该案是兴义市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办理移送司法机关的首件职务犯罪案件,同时,该案由兴义市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组成7人合议庭,兴义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系法检两长同庭办案。

  当天,兴义市法院同时举行了“公众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简要介绍了兴义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介绍了吴世木受贿案审理情况,并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纪检监察系统、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卫计系统、农商银行等单位干部职工和部分群众代表共300余人参加活动并旁听庭审。


旁听庭审人员。


旁听庭审人员作记录。


审判长作出判决。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该案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给我们敲了守住底线的“警钟”,我们将用“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的古训校正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进一步端正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

  (陆金霞 周富)

编辑: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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