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发放优抚安置费5278万元
本报讯(通讯员 杨 爽 罗 飞) 近日,兴义市民政局为优抚对象发放今年第4季度抚恤补助金755万元,至此,本年度优抚安置经费已全部发放到位,全年共落实兑现各项优抚安置补助5278万元。
今年以来,兴义市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优抚安置政策法规,严把优抚安置经费发放关口,规范发放程序,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发放到优抚安置对象手中。严格按照抚恤补助标准,采取银行代发的方式,及时足额发放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烈属、参战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部分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定期抚恤补助2796万元,兑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694万元,划拨特困企业或破产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困难补助26万元,划拨资金9万元为40名在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给予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41万元,给予优抚对象“一站式”优抚医疗补助153万元,发放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及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14万元,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335万元,划拨春节、“八一”、烈士纪念日拥军优属走访慰问金210万元。优抚安置资金及时按标准发放,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优抚安置对象的关爱,有效保障全市优抚安置对象的基本生活,有力维护了复员退伍军人群体的和谐稳定。
来源:黔西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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