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车因交通违法被暂扣30日以上 请速到兴义市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这些车辆因交通违法被暂扣30日以上,请当事人速到市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以下车辆因交通违法被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暂扣在停车场已达30日以上,至今当事人仍未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现特向社会公告,请当事人速到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兴义大道B6路)接受处理。公告3个月后仍不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的,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年8月14日
二轮摩托车

二轮电动车

三轮电动车

三轮车摩托车

面包车

小车

小货

皮卡车

拖货

大货

责编:李选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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