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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公安局推行量化记分管理办法 “小积分”叫板不正之风

2018年08月21日 09:59:25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杨仁智

  为切实解决公安机关内部“懒、庸、推、慢、浮”等现象,兴义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队伍管理量化记分办法》。2017年9月至今,先后对11个单位56人记分,实现了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职工)及辅警自觉自律意识的全面增强。今年第一、二季度兴义市公安局执法质量考评均获黔西南州第一。

  治警先治长

  记分办法内容包括警容风纪、窗口服务、公车管理、公务用枪管理、执法质量等多个方面。在实际操作中,根据人员所犯错误大小以及造成后果轻重不同,对所记分值进行了科学设置,体现了“教育为主、管理为辅”的治警理念。同时,坚持“治警先治长”,主要领导、分管局领导、部门负责人(含教导员)、民警、辅警,实行捆绑记分,层层压实责任。记分分值作为民警工作调整、晋职晋衔、公务员考核、诫勉谈话的重要依据,有效解决了考核结果运用的问题,确保了考核的严肃性。

  不犯“大小毛病”

  “记分办法”涉及民警(职工)和辅警的日常行为规范、执行职务工作规范、履行公务行为规范等情节显著轻微尚未造成影响和后果、不足以追究法律责任和党纪政纪处分等行为。以记分的形式,实现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警容风纪、工作秩序、工作执行力、车辆装备管理、执法办案、监所安全等表现进行量化累计。着力解决“大毛病”不犯、“小毛病”不断的队伍管理难题,让工作人员引以为戒,自觉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和工作作风。

  杜绝选择性执行

  记分管理涉及多方利益,兴义市公安局按照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选择性执行、徇私舞弊、不讲原则、搞人情关系等不正之风,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记分管理办法主要解决六大现实问题:一是避免了运动式、一阵风式督察,督察管理更加日常化、制度化,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二是突破事后督察处罚的惯性管理模式,转向更加突出教育警示为主、处罚为辅的人性化管理模式;三是全员纳入记分管理,弥补了公安机关对非警务人员日常管理的缺陷;四是小错误折算大成本,通过将记分结果与个人年度考核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加大了违规犯错成本,增强了个人自律意识;五是有利于“一岗双责”的有效落实,个人记分累加到单位部门,累计积分达到一定分值,对单位部门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甚至追责,并取消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资格;六是促进文明规范执法和行政服务管理,进一步约束了个人言行举止和权力依法运行,提升了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刑事案件下降

  记分是方法,问责是手段,提效增力是目的。2017年9月该办法实施以来,共开展现场督察850余次、暗访80余次、网上督察242次,编发督察通报120期,发现纠正问题126个,56人次、11个单位被记分。有效推进提升了队伍正规化管理水平,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量化记分办法实施以来,全市立现行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3.80%;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同比上升38.09%;行政拘留同比上升38.51%。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杨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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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公安局推行量化记分管理办法 “小积分”叫板不正之风

贵州都市报 | 2018年08月21日 09:59:25 | 杨仁智

  为切实解决公安机关内部“懒、庸、推、慢、浮”等现象,兴义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队伍管理量化记分办法》。2017年9月至今,先后对11个单位56人记分,实现了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职工)及辅警自觉自律意识的全面增强。今年第一、二季度兴义市公安局执法质量考评均获黔西南州第一。

  治警先治长

  记分办法内容包括警容风纪、窗口服务、公车管理、公务用枪管理、执法质量等多个方面。在实际操作中,根据人员所犯错误大小以及造成后果轻重不同,对所记分值进行了科学设置,体现了“教育为主、管理为辅”的治警理念。同时,坚持“治警先治长”,主要领导、分管局领导、部门负责人(含教导员)、民警、辅警,实行捆绑记分,层层压实责任。记分分值作为民警工作调整、晋职晋衔、公务员考核、诫勉谈话的重要依据,有效解决了考核结果运用的问题,确保了考核的严肃性。

  不犯“大小毛病”

  “记分办法”涉及民警(职工)和辅警的日常行为规范、执行职务工作规范、履行公务行为规范等情节显著轻微尚未造成影响和后果、不足以追究法律责任和党纪政纪处分等行为。以记分的形式,实现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警容风纪、工作秩序、工作执行力、车辆装备管理、执法办案、监所安全等表现进行量化累计。着力解决“大毛病”不犯、“小毛病”不断的队伍管理难题,让工作人员引以为戒,自觉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和工作作风。

  杜绝选择性执行

  记分管理涉及多方利益,兴义市公安局按照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选择性执行、徇私舞弊、不讲原则、搞人情关系等不正之风,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记分管理办法主要解决六大现实问题:一是避免了运动式、一阵风式督察,督察管理更加日常化、制度化,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二是突破事后督察处罚的惯性管理模式,转向更加突出教育警示为主、处罚为辅的人性化管理模式;三是全员纳入记分管理,弥补了公安机关对非警务人员日常管理的缺陷;四是小错误折算大成本,通过将记分结果与个人年度考核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加大了违规犯错成本,增强了个人自律意识;五是有利于“一岗双责”的有效落实,个人记分累加到单位部门,累计积分达到一定分值,对单位部门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甚至追责,并取消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资格;六是促进文明规范执法和行政服务管理,进一步约束了个人言行举止和权力依法运行,提升了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刑事案件下降

  记分是方法,问责是手段,提效增力是目的。2017年9月该办法实施以来,共开展现场督察850余次、暗访80余次、网上督察242次,编发督察通报120期,发现纠正问题126个,56人次、11个单位被记分。有效推进提升了队伍正规化管理水平,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量化记分办法实施以来,全市立现行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3.80%;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同比上升38.09%;行政拘留同比上升38.51%。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杨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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