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首例看守所留置案件在兴义市公安局北门看守所继续调查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精神,2018年6月19日,经黔西南州监察委员会批准,望谟县监察委员会对望谟县政协科教文卫体文史委员会主任朱卫东采取留置措施,对其涉嫌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
在黔西南州监察委员会的领导下和兴义市监察委员会、兴义市公安局北门看守所的通力协作下,2018年7月26日,望谟县监察委员会将被留置人员朱卫东从黔西南州监察委员会留置所转入兴义市公安局北门看守所留置点继续调查。据悉,本案系黔西南州首例在看守所留置点执行留置的案件。
朱卫东简历:
朱卫东,男,布依族,1968年5月生,贵州望谟县人,大学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
1990年7月至2002年12月,贵州省望谟县民族中学教师;
2002年12月至2005年4月,贵州省望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工作员;
2005年4月至2006年11月,贵州省望谟县岜饶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2006年11月至2007年7月,贵州省望谟县坎边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2007年7月至2012年2月,贵州省望谟县坎边乡人民政府乡长;
2012年2月至2012年7月,贵州省望谟县统计局局长、坎边乡人民政府乡长;
2012年7月至2015年8月,贵州省望谟县统计局局长;
2015年8月至2016年10月,贵州省望谟县林业局局长;
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贵州省望谟县林业局正科级干部;
2016年12月至今 ,贵州省望谟县政协科教文卫体文史委员会主任。
(望谟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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