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交警发布微信通缉令 让逃逸者无处遁逃
简要案情
2018年03月14日,王某某驾驶无牌电动车由南村峰林方向往东正门方向行驶,07时33分,行驶至兴义市峰林大道国税局下五屯分局门前,与一辆同向行驶的无牌电动车相撞,造成王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无牌电动车逃离现场。
经初步调查,下图所示男子有作案嫌疑。


联系人:
周警官 13908596587
万警官 18085988598
0859—3223211
悬赏
为尽早破案,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现面向社会征求破案线索,望知情人士积极向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举报,对提供有价值线索并成功破案者,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并依法对举报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同时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敦促肇事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对于主动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减轻或从轻处罚。
(兴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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