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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交警查"酒驾" 查获一起酒精测试显示大于550 全州之最!

 别说没提醒酒驾天天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冬季严打”专项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岁末年初全市交通秩序畅通有序,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精兵强将持续开展“夜查酒驾”行动。
别说没提醒,酒驾天天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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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3日晚,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在执行“冬季严打”查缉任务时,查获一陈姓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当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时,检查结果把众人都惊呆了,屏幕上显示>550的结果可以说是“冠绝金州”。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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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晚,就在短短的半小时内,城区二中队执勤人员刚把呼气式检测结果为550的驾驶员带往医院抽血,现场执勤人员又查获一名醉酒司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初步检测结果为:115mg/ml。
仅1月23日的夜间行动,就查获饮酒驾驶机动车案件1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2起。
兴义交警提示您: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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