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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万峰林街道办依法强制拆除2起“两违”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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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峰林街道依法强制拆除2起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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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现场
亮点黔西南讯 5月26上午,兴义市万峰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2起“两违”建筑进行了依法拆除。
5月26上午9:00,在马岭河峡谷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和市城管局的支持下,万峰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两处“两违”建筑进行了依法强制拆除。近年来,为保护 “全国首批农业旅游示范点”、国家AAAA级风景名胜区万峰林景区的山水田园风光,使万峰林能更好的实现可持续发展。上级管理部门提出了“加强保护、合理开发”的发展理念,在万峰林景区内杜绝一切违法建设。
4月中旬,万峰林办“两违”执法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了办事处万福村绿荫塘组程某和落水洞组的方某在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并依法报批的情况下实施建设,于是执法队将情况分别上报给市国土局和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和市规划局分别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在收到市国土局和规划局的相关法律文书后,程某和方某二“违建”户并未停止其违法行为。依据《贵州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五十三条规定 “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并依法报批,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已经建设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拆除费用和由此引起的财产损失由违法行为人承担。”5月中旬,马岭河峡谷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告知书》,在规定时先限内,程某和方某两“违建”户并未自行拆除,于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了依法强拆。
万峰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大对万峰林景区山水田园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两违”巡查,发现 “两违”建设,必将坚决依法查处。(刘林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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