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教育系统出台新闻宣传奖励办法 最高奖励可翻10倍
亮点黔西南讯 为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写作热情,全面加强教育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全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近日,兴义市教育局出台《兴义市教育系统信息报送与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规定:凡在《兴义报》等县级新闻主流媒体上发布的新闻信息,每条计1分。市教育局对个人给予在媒体所获稿酬1:1的奖励;凡在《黔西南日报》等地州级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每条计2分。市教育局对个人给予在媒体所获稿酬1:2的奖励;凡在《贵州日报》等省级报刊、电视台等新闻主流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每条计5分,市教育局对个人给予在媒体所获稿酬1:5的奖励;凡在《人民日报》等国家级党报党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每条计10分,市教育局对个人给予在媒体所获稿酬1:10的奖励。
奖励办法强调:凡被新闻媒体采用的稿件,每年年终各单位要进行收集整理,凭稿费汇款单或稿件原件(复印件)上报市教育局秘书股,市教育局对各单位工作情况汇总评分,评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报教育局党组审批后进行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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