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送晕倒老人去医院不留名 家属寻访送锦旗感谢(图)
亮点黔西南讯 3月18日,兴义市公安局来了一位姓王的中年男子,他带来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对兴义市公安局的领导说要把锦旗和感谢信送给救了他母亲一命的“雷锋”——兴义市公安局沧江派出所民警何志明。
王先生说:3月3日,因家中房屋起火,不但烧毁了房屋,还烧掉了很多财物,母亲思想上和精神上遭受严重打击而卧病不起,几度昏迷。3月9日,母亲再次严重昏迷不醒,只好准备将母亲送往泥凼镇医院抢救治疗,因为母亲晕倒路边,过往车俩担心“引火烧身”,不敢搭载,纷纷驾车而去,正当我们焦急万分的时候,看到一辆警车朝我们开过来,并停车将我母亲送到医院抢救,才使我母脱离生命危险,若不是那位好心民警伸出援手,现在我与母亲可能已是阴阳两隔了。何警官离开时,我问他的名字,他也没有告诉我,我们寻访了一个多星期,才得知他原来是沧江派出所民警何志明。
据何志明介绍:3月9日12时许,他从市局驾驶本所警务用车返回派出所的途中,行至泥凼镇掉井坝(小地名)时,发现一名妇女晕倒在路边,刚下车准备查看,两名男子便冲上来抓住他的手激动地说,“警察同志,请快救救我的母亲”,当时自己也没有多想,只觉得要迅速将晕倒的病人送往医院,于是便将晕倒的病人护上警车,打开警灯拉向警报往泥凼镇医院赶去,直到病人脱离生命危险我就离开了。
兴义市公安局获悉何志明乐于助人、救人不留名一事后,当即在市局掀起讨论学习何志明事迹的热潮,认为这种精神值得大家学习,值得宣扬。(李强 张宇龙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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