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库|教育|房产|旅游|公告|汽车|财经|健康
你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兴义

兴义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启动 设正高级职称

    亮点黔西南讯 日前,笔者在黔西南州兴义市教育局获悉,按照黔人社厅通【2012】129号)文件精神,兴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将全面启动,将设立正高级职称。

    据了解,按照上级要求,今年兴义市将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改革之后,拟统一中小学教师职称级别,将在中小学设立正高级教师职称级别。

    据介绍,这次改革试点将制定新的职称(职务)评价标准条件,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据相关工作人员透露,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中,已核定编制的在编在岗和未核定编制的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全部参加改革工作。此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将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完成。拟统一中小学教师职称分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

    据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中、小学教师的职称是分开设立的,中学分为中教一级、中教二级、中教高级,小学分为小教一级、小教二级、小教高级。改革之后,拟统一中小学教师职称级别,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目前,兴义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填表、资料审核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张宏 报道)

了解黔西南更多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新闻邮箱:ldqxnw@163.com 有奖报料电话:0859 -3224873
 网友评论  (共有 0 条评论)  
姓名: (文明上网,从理性发言)
匿名发表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

亮点黔西南 版权所有 Ldqx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859-3224873 网站地图 投稿邮箱:ldqxn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