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兴义

兴义市教育局多措并举抓实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012年04月07日 00:32:40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张宏

亮点黔西南 兴义市教育局为树立文明交通形象,提升公众交通安全感,加强全市教职工的文明交通教育,提升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意识,通过抓实“四项举措”,进一步做好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一是抓实宣传,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兴义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制作悬挂宣传标语;积极邀请公安交警部门深入校园对学生经常性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师生、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减少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使交通安全知识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

 

二是抓实职责,增强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责任意识。按照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部署,为全力遏制学校师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兴义市教育局和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特与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订立《兴义市校园(中小学、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增强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责任意识。  

 

三是抓实教育,让交通安全知识入心入脑。兴义市教育局通过下发《兴义市2012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校园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栏),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纳入学校的教育内容,定期进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每学期不能少于2课时;邀请法制副校长或市交管大队警员来校上交通安全教育课或进行交通安全图片展,使交通安全意识深入每一位师生及学生家长心中。

 

四是抓实督查,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不履行校车安全管理和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责任的学校,有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学校、幼儿园实行一票否决,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将取消办学许可。公办学校、幼儿园给予校(园)长就地免职,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州电视台、电台、兴义之窗等新闻媒体上公布校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典型事故案例、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的学校、幼儿园。


我要评论

共有0条评论

相关信息

热文排行

24小时 一周 一月

兴义市教育局多措并举抓实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亮点黔西南 | 2012年04月07日 00:32:40 | 张宏

亮点黔西南 兴义市教育局为树立文明交通形象,提升公众交通安全感,加强全市教职工的文明交通教育,提升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意识,通过抓实“四项举措”,进一步做好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一是抓实宣传,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兴义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制作悬挂宣传标语;积极邀请公安交警部门深入校园对学生经常性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师生、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减少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使交通安全知识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

 

二是抓实职责,增强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责任意识。按照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部署,为全力遏制学校师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兴义市教育局和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特与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订立《兴义市校园(中小学、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增强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责任意识。  

 

三是抓实教育,让交通安全知识入心入脑。兴义市教育局通过下发《兴义市2012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校园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栏),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纳入学校的教育内容,定期进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每学期不能少于2课时;邀请法制副校长或市交管大队警员来校上交通安全教育课或进行交通安全图片展,使交通安全意识深入每一位师生及学生家长心中。

 

四是抓实督查,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不履行校车安全管理和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责任的学校,有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学校、幼儿园实行一票否决,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将取消办学许可。公办学校、幼儿园给予校(园)长就地免职,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州电视台、电台、兴义之窗等新闻媒体上公布校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典型事故案例、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的学校、幼儿园。

推荐阅读
廉洁普安  2024-09-17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9-16
亮点黔西南  2024-09-20
黔西南日报  2024-09-19
普安县融媒体中心  2024-09-21
黔西南日报  2024-09-19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  2024-09-19
黔西南日报   2024-09-17
黔西南公安交警  2024-09-18
亮点黔西南  2024-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