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两级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亮点黔西南讯 全州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各项审判职能,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2011年,全州两级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14893件,其中,州中院办结2572件,为黔西南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惩治与保障并重,维护社会治安环境。审结刑事案件1953件2266人(其中州中院审结375件)。审结杀人、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案件1239件,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维护社会稳定。对严重危害社会、主观恶性大的罪犯,依法严惩,对多名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依法执行死刑;对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主观恶性不大的罪犯,依法从宽处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地方平安创建,充分运用刑罚的教育挽救功能,促进罪犯改造,对20名刑释人员进行帮教回访。
积极调节民商事纠纷,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审结民商事案件7567件(其中州中院审结670件)。审结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人身侵权案件4621件,促进婚姻家庭、社区邻里关系和谐。审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运输等合同纠纷案件2967件,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等专项行动,积极关注维护民生。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助推和谐政务环境。审结行政案件116件(其中州中院审结46件),审结行政非诉案件118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既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维护行政机关执法权威,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
建立执行长效机制,确保合法权益实现。受理执行案件2764件,执结2736件(其中州中院执结66件),执结率98.99%,执行标的达3.57亿元。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健全执行工作机构,提高执行工作快速反应能力,加大提级、指定、交叉、集中执行力度,完善“反规避执行”措施,推行执行和解试点法院,构建执行联动机制。
改进规范司法调解,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坚持“能调必调、当判慎判、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原则,改进和规范司法调解,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和涉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对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劳动争议等社会热点引发的群体性纠纷,积极采取协调、和解方式处理。狠抓行政协调,通过委托调解、联合调解等方式,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对接,统筹化解多发性、常见性行政纠纷以及与行政管理有关的民事纠纷。2011年以来,全州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率为67.66%,调撤结案数不断上升。
统筹化解涉诉信访,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认真做好日常接访,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2011年以来,办结进京访案件30件、非进京访案件25件;处理来信142件,来访230人次。将服判息诉率、申诉上访率等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从源头上减少信访。全州两级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实现了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为维护省举办的“民运会”、“旅发大会”等重大节日期间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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