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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市区环境噪声管控的公告

2023年05月30日 08:18:50来源:兴仁市人民政府 作者:

兴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市区环境噪声管控的公告

兴仁市城区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筑施工单位、文化娱乐经营单位、各商业网点、企业、个体工商户,广大市民:

  2023年高考、中考在即,为全力抓好今年高考、中考各项工作,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要求,现就高考、中考期间对各噪声污染源管控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一)高考期间(6月6日20时—6月8日18时)

  (二)中考期间(6月23日20时—6月26日18时)

  二、管控要求

  (一)高考、中考期间在商业经营活动和文化娱乐场所中,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产生噪声、严重影响周围环境的方式招揽顾客。

  (二)高考、中考期间不得在兴仁市内的酒店、学校周围从事采用机械方式切割、加工金属、石材、木材等材料以及其他产生噪声干扰居民正常休息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高考、中考期间不得在兴仁市内的酒店、学校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使用大音量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进行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活动。

  (四)高考、中考期间不得在城市住宅楼、以居住为主的综合楼内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作业。

  (五)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在考点周围摆摊设点、散发传单、考生家长及其亲属聚集喧哗等产生噪音的行为。

  (六)高考、中考临近期间全天禁止在城市区域内学校、酒店周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七)高考、中考期间,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全天禁止施工作业,包括土方、基础、主体、装饰装修、水电安装等各类现场施工,半成品加工、材料搬运、各类机型设备、车辆启动运转等易产生噪音污染的各类施工活动。

  (八)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禁鸣喇叭的规定,机动车夜间不得在居民住宅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

  三、投诉举报电话

  (一)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859-6214079。

  (二)市交警大队负责交通噪声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859-6219729。

  (三)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对娱乐场所实施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859-6222861。

  (四)市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实施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859-6222939。

  (五)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负责对工业噪声实施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859-6220666。

  对违反本公告的单位和个人,由市综合执法局、市交警大队、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等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特此公告

兴仁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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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市区环境噪声管控的公告

兴仁市人民政府 | 2023年05月30日 08:18:50 | 

兴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市区环境噪声管控的公告

兴仁市城区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筑施工单位、文化娱乐经营单位、各商业网点、企业、个体工商户,广大市民:

  2023年高考、中考在即,为全力抓好今年高考、中考各项工作,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要求,现就高考、中考期间对各噪声污染源管控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一)高考期间(6月6日20时—6月8日18时)

  (二)中考期间(6月23日20时—6月26日18时)

  二、管控要求

  (一)高考、中考期间在商业经营活动和文化娱乐场所中,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产生噪声、严重影响周围环境的方式招揽顾客。

  (二)高考、中考期间不得在兴仁市内的酒店、学校周围从事采用机械方式切割、加工金属、石材、木材等材料以及其他产生噪声干扰居民正常休息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高考、中考期间不得在兴仁市内的酒店、学校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使用大音量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进行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活动。

  (四)高考、中考期间不得在城市住宅楼、以居住为主的综合楼内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作业。

  (五)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在考点周围摆摊设点、散发传单、考生家长及其亲属聚集喧哗等产生噪音的行为。

  (六)高考、中考临近期间全天禁止在城市区域内学校、酒店周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七)高考、中考期间,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全天禁止施工作业,包括土方、基础、主体、装饰装修、水电安装等各类现场施工,半成品加工、材料搬运、各类机型设备、车辆启动运转等易产生噪音污染的各类施工活动。

  (八)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禁鸣喇叭的规定,机动车夜间不得在居民住宅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

  三、投诉举报电话

  (一)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859-6214079。

  (二)市交警大队负责交通噪声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859-6219729。

  (三)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对娱乐场所实施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859-6222861。

  (四)市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实施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859-6222939。

  (五)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负责对工业噪声实施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859-6220666。

  对违反本公告的单位和个人,由市综合执法局、市交警大队、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等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特此公告

兴仁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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