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卫健系统完善公开机制提高监督成效
近年来,兴仁市卫生健康系统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三项”工作机制,把卫生健康有关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让群众充分享有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力。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坚持把落实政务公开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之中。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全方位地指导和督促检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局面。
二是建立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股室及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凡政务公开落实不到位、内容不规范、更换不及时以及影响行政秩序与效率被投诉的,严格追究行政过错责任,并通报批评。
三是建立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将政务公开置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对内,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工作纪律、财务收支、职称晋升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对外,市卫生健康局公布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为社会公众提供了监督投诉的便利途径,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议,发放调查问卷,设立意见箱,实行服务承诺制,聘请行业作风建设监督员等多种形式,健全举报投诉监督网络,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取得了实效。
(韦其江)
责编:王宇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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