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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2016—2017年计划造林绿化17.551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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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兴仁县组织召开 “以树为纲 绿色小康”2016—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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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兴仁县组织召开 “以树为纲 绿色小康”2016—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大会。

亮点黔西南讯  12月12日,黔西南州兴仁县组织召开 “以树为纲 绿色小康”2016—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大会,对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领导方俊、冯子建、杨睿、马莉,梁大勇,陈朝洪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兴仁县政府《2016—2017年度造林绿化及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任务通知》、《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意见》、《关于印发〈兴仁县2016—2017年造林绿化及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报2016年前三季度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考核情况,其中新龙场镇、波阳镇、东湖街道考核排名前三,下山镇垫底。
据悉,我县2016—2017年造林绿化任务17.551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4.6529万亩、封山育林2.8986万亩。要求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林业营造林工程项目整地及所需苗木采购事宜、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土地丈量和合同签订工作;2017年2月3日前全面完成造林绿化工程任务,2月28日前完成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任务80%以上,2017年10月底前完成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任务100%;2017年3月底各乡镇(街道)完成造林绿化工程自查验收,并上报自查验收报告、图、表和退耕还林还草土地丈量及合同文档。
本次造林绿化由县林业局委托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严格按照项目作业设计造林的方式进行,签定造林委托协议后,县林业局先拨付50%的资金到各项目乡镇(街道),验收合格后再拨付20%,三年期满、达到要求、再次检查验收合格拨付余下30%。其中县级植被恢复费、省级财政资金林业工程项目每亩补助500元;封山育林每亩100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每亩1500元。
县委书记方俊在讲话中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草木不植成,县之贫也;草木植成,县之富也”,我们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督查评估和责任追究,确保做到种一片、活一片、绿一片,实现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一起守、两个成果一起收。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林业建设,全面做好生态文明建设与脱贫攻坚、山地旅游、健康养老、环境保护相结合,做强做优生态长板,做到绿化占补平衡,让空地绿起来,为建设生态兴仁、绿色兴仁而努力。
会上,新龙场镇、波阳镇作了经验交流发言,下山镇作了表态发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冯子建同代表乡镇下山镇签订了造林绿化目标责任状。
(吕崇玲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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