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今年5月初,兴仁潘家庄镇民生特派组在检查中发现,接布厂村村干部涉嫌集体私分该村集体公益林资金的问题,镇纪委、镇民生监督组及时立案进行查处,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000元。
2010年至2013年,潘家庄镇政府下拨接布厂村集体所有的重点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补助资金23580.24元,2011年至2013年时任接布厂村常务干部的江某、李某、田某等四人伪造“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和“村集体公益林看守合同”,分三次贪污村集体所有的重点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补助资金共计18000元。
经潘家庄镇纪委研究并报中共潘家庄镇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江某、田某、李某党内警告处分。贪污的资金已于4月26日前如数归还接布厂村集体。(聂福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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