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打井现场。
在排查过程中,水政监察大队发现市府南路某酒店私自违法打井,便立即到酒店前台向服务员了解打井情况。服务人员表示知道打井一事,但不知道具体情况,具体情况只有酒店老板清楚。执法工作人员当即电话联系酒店老板尹某到现场配合调查,尹某在接到电话后22分钟赶到现场配合调查。执法工作人员在询问了基本情况后,现场采集了尹某的调查笔录,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六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向违法行为人尹某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违法行为人尹某在7日内自行将违法设备拆除,并自行封闭机井。尹某表示在7日内按照水政监察大队下达的通知要求履行全部整改内容。(邓百高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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