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一在校大学生取走别人卡上1万3千元 称一时头脑发热所为
亮点黔西南讯 1月23日,兴仁县公安局接到一起“顺手牵羊”盗窃案。
事情发生在1月21日,家住黔西南州兴仁县真武山街道办事处的梁女士在师范路农村商业银行自动取款机取了500元现金后, 忘记取走银行卡,当梁女士再次准备取钱时,发现银行卡不见了。1月23日,梁女士到银行挂失时,发现卡里的钱被人取走了13000元,梁女士立即来到兴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
接案民警经过缜密分析、到银行调取监控并利用天眼最终锁定家住大山乡的周某有重大犯罪嫌疑。鉴于周某今年只有21岁,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办案民警多次对其做思想工作。2月17日上午,周某在其父亲的陪同下来到兴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并将13000元现金和银行卡交给民警。民警将钱和卡如数返还失主。见自己辛苦赚来的血汗钱失而复得,失主梁女士一直对民警表示感谢,并送来“情系民心、伸张正义”的锦旗。
而因犯“顺手牵羊”盗窃罪的周某也对自己犯下这样的罪感到追悔莫及,一直在表达着自己的歉意和对不起父母,称自己也是一时头脑发热,才会顺手牵走他人的钱财,并保证今后一定痛改前非、好好做人,踏实做事,孝顺父母。
最后,鉴于周某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并将“顺”来的钱和银行卡如数奉还梁某,并得到受害者梁女士的原谅,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最终对周某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决定。
这件事的告终,无疑给周某一个惨痛的教训,也告诫着我们所有人,切莫起贪念,人一旦有贪心,最终害得还是自己。 (刘丽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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