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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森林公安局拘留一失火烧林妇女

近日,望谟县森林公安局将涉嫌失火罪的妇女杨某芬抓捕归案,并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有效遏制了当地群众随意在野外违法用火和擅自毁林造林的势头。

2017年2月8日中午,望谟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蔗香镇新寨村纳拉组弄华坡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火势迅猛,请求组织人员扑救并调查处理。接报后,县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扑火队员和民警前往火灾现场对山火进行扑救,同时对起火原因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工作。经县森林公安局和当地政府组织干部群众奋力扑救,山火于当日晚上被扑灭。根据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联合调查,该起山火烧毁天然林木72.9亩,火灾现场附近的大片天然林木存在被砍毁的现象。

经深入调查发现,该县石屯镇交令村村民石某和其妻杨某芬具有失火和毁林的重大嫌疑。为了查明石某夫妇跨乡镇到蔗香镇毁坏林木和失火烧山的原因,分清石某夫妇的责任,厘清石某夫妇与案件发生地相关人员的关系,防止当地村民争抢集体林地并毁林的势头,望谟县森林公安局将两案并案调查,终于查清杨某芬失火和石某组织毁林(另案处理)的涉嫌犯罪事实。

据调查:2016年8月,犯罪嫌疑人杨某芬和丈夫石某到蔗香镇新寨村纳拉组与当地村民黄某某、韦某某等四户承租新寨村纳拉组弄华坡集体林地栽种板栗树,欲上报套取国家造林补助资金。签定合同后,犯罪嫌疑人杨某芬和石某国二人便雇请三台挖掘机挖掘一条便道至弄华坡,同时雇请六个民工将承包林地内杂草和林木进行砍伐准备炼山造林。2017年2月8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杨某芬同丈夫石某国到其毁林迹地内察看是否可以点火焚烧杂草及伐倒木。上午10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芬向石某国要了一把红色气体打火机点燃砍伐地内的杂草及伐倒木,由于高温风大便引发了森林火灾,烧毁了其夫妇毁林迹地附近的森林,构成了失火烧林的涉嫌犯罪事实。

为有效提高当地群众的防火意识,教育和震慑当地群众随意在林区用火的侥幸心理和擅自毁林造林的违法行为。5月23日上午,望谟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杨某芬执行了刑事拘留,其夫石某的毁林责任正在另案办理之中。

(潘立美)

责编:许栩

 
 
 
                           联系人:潘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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