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无证驾车强行冲卡 驾驶人撞倒交警被拘留
整治交通秩序。
5月16日,黔西南州普安县交警大队查处一起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强行冲卡,将查车交警撞倒在地交通违法行为,所幸被撞的交警伤势不重,摩托车驾驶人已被警方拘留。
当日上午11时47分许,普安县交警大队盘水交警中队在民警魏明的带领下,在县道636线0公里加10米(小地名:七一饭店)路段整治交通秩序时,迎面驶来一辆贵E号牌二轮摩托车,交警示意摩托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时,摩托车驾驶人非但没有将车停下,反而加大油门向拦车的交警撞来,交警避让不及被撞倒地。驾驶人被其他交警现场制服,带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经调查得知,摩托车驾驶人姓舒,普安县高棉乡嘎坝村人,22岁。据舒某交待,当天早上,舒某在黔顺驾校学车考驾驶证,大约练了两个多小时的车后,已经临近中午饭点,舒某就骑着自家的贵EE**10号二轮摩托车载着一起练车的朋友准备回家,沿着环城路往普天大道方向行驶,行驶到普天大道路段时,看到该路段已经在封闭施工,于是舒某就改道往七一饭店方向行驶,正好遇到交警在查车。交警示意舒某停车接受检查,没有驾驶证的舒某心里慌了,想到自己正在考驾照,摩托车又没有购买保险,没有摩托车驾照,被查获一定罚得很重。于是,舒某心里萌生了“逃”想法,交警不敢追自己,就加大油门强行冲卡,准备上前检查车辆的交警因舒某的突然举动,避让不及被撞倒在地,舒某也被另一个卡点的交警当场制服,带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摩托车驾驶人舒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没有购买交通安全强制保险,驾驶摩托车强行冲卡,撞伤执勤交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舒某处以460元罚款,行政拘留4天的处罚。
截止目前,案件已经办理结束,舒某已被送到县拘留所进行改造教育。
(何祥富)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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