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来,普安严格遵守“二十四字”方针,认真履行审理工作职责,着力推进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1—6月,共审结案件79件,党政纪处分81人。
抓学习提升素质。加强审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增强办案人员的法制观念、纪律观念、责任意识,提高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方针和要求开展审理工作。1至6月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审结51件党政纪处分53人,其中乡科级案件17件处分17人。
“以案代训”加强“乡案县审”。按“乡案县审”的相关要求及乡镇纪委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提供业务咨询、现场指导办案、“以案代训”等方式进行业务指导。上半年,共指导“乡案县审”案件审理结案28件,党纪处分28人。
强督促抓落实。以“经常性监督检查为主、集中监督检查为辅”的主要工作方法,采取“六查六看”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情况,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有效地维护了党纪政纪的权威性、严肃性。
(普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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