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普安县纪委消息:近期,普安县监察局对普安县住建局村镇建设管理站站长黄德芳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黄德芳在抽调至普兴城镇集群管委会工作期间违规收受他人现金1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违纪。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经普安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德芳警告处分。(普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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