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争议,普安县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参与执行并监督执行,促进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普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张某甲诉张某乙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张某乙据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申请人张某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受理后,我院执行干警及各部门庭室人员到普安县罐子窑镇对被执行人张某乙侵权张某甲管理使用的地块名为陈家丫口的土地侵权行为采取强制措施。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下,被执行人未阻扰执行工作的开展。
该案顺利执行,极大的提高了群众满意度,体现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公开,做到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展现了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形象。不但获得了当事人感激和称赞,而且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理维护了司法的威严,并为今后相类似的执行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曾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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