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一男子酒后交通肇事逃逸 3小时内被民警查获
7月17日,晴隆县公安局安谷派出所闻警而动,3小时内民警及时抓获涉嫌1名酒后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
7月16日晚22时10分,安谷派出所接刘某报称:安谷乡前进村纳下组的王某平将摩托车停在本村的公路边上与人聊天,突然,被一辆从安谷乡水鸭桥方向驶来的轿车撞到10多米距离处的坎下,造成王某平受伤,肇事车辆已逃逸,请派出所出警。
接报后,该所领导立即带领民警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受害人王某平的头、颈和腰等部位受伤,且伤势严重,该所领导立即联系安谷乡卫生院救护车前来救助,寻找目击证人,据目击者称:“肇事的是一辆灰色轿车”。
获取重要线索后,所领导立即安排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随即通知晴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前来处理,对现场周围开展走访调查,同时安排民警在各重点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盘查,并发动村组干部及群众在辖区各路段进行搜寻。于次日凌晨00时10分,民警在安谷乡跃进村通往田湾乡和紫马乡的三岔路口处,发现从紫马方向驶来的两辆车十分可疑,于是民警便对两辆车进行盘查。
经查:白色越野车上有2人;灰色轿车上有1人,且该车的右前角、右前轮处均有明显疑似被撞坏的痕迹,且发现王某身上有酒味,于是民警依法将王某、杜某和王某波3人传唤到派出所作进一步核实。
经询问,嫌疑人王某对其涉嫌酒后驾驶并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待,7月16日20许,王某与同事在沙子街上喝酒后独自一人驾驶灰色轿车经坡荣、白岩、前进等地回百德镇,在途经安谷乡前进村纳下组时,将摩托车停靠在路边正与人聊天的王某平撞伤后,因害怕承担责任,便驾车逃离,逃到到紫马乡新洋村,打电话给杜某和王某波2人来帮自己开车,并未将肇事逃逸事实告诉2人。
目前,涉案嫌疑人王某及涉案车辆已移交晴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理。
(李骅)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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