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浪子回头金不换 人民调解显真情
近日,晴隆县紫马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了一起刑释必接人员的婚姻家庭纠纷,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曾某,男,32岁,2017年因犯开设赌场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1个月,于2018年3月22日刑满释放。因其系累犯,而亲朋耻于与之为伍拒不接回,故被紫马乡人民政府按规定及时接回。
曾某犯案前因盗窃罪已被判刑入狱一次。曾某入狱后众叛亲离,其父母被气得重病,欲与之断绝父(母)子关系;其妻对其绝望,常年在外务工不曾归家。曾某刑释回家后,茕茕孑立,无人关心,生活陷入极大困难,对其接受安置安帮、顺利回归社会非常不利。
人民调解员受理调解申请后,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积极与乡安帮办工作人员联系成功调处了这一纠纷。一是对曾某的家人好言安慰,向他们阐明安置帮教这一国家政策的内涵及目的,突出强调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不被歧视和差别待遇的权利;二是对曾某进行批评教育和疏导,要求其继续认罪悔罪,鼓励其重拾生活信心,打开其自卑心结;三是针对曾某生活困难,要求其家人多关心曾某,并协调民政等部门进行救助;四是鉴于曾某法律意识淡薄,着重加强各类法制教育,勒令其务必诚实守信,合法致富;五是结合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寻求人社等部门协助,帮助其减轻就业负担。
最终,在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曾某的家人对曾某表示了谅解,其妻子从外省回家与其重归于好。
据悉,曾某现在家乡务工,其表示将尽快适应社会带着妻子前往浙江打工挣钱养家。
(田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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