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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工商出台“3·15”活动方案 贯彻落实新《消法》

2014年02月28日 11:30:11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龙洪相

     亮点黔西南讯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将于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正式实施,今年“3·15”活动年主题——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近日,晴隆县工商局以贯彻落实新《消法》和深化工商改革为契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出台了贯彻新《消法》“3·15”活动方案,为全县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夯实基础。

    提高认识,新《消法》确立了消费者组织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新定位、新职责、新制度。《方案》要求晴隆全县工商干部职工和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要将新《消法》的贯彻实施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来认识,作为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来落实,作为维护消费者“新权益”贯穿于自己的行动中,作为深化工商改革、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新责任”。

    晴隆县“3·15”活动的内容分别有组织开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用权、过期变质、商业欺诈等行为;开展“3·15”宣传咨询进校园活动,提高中小学生的消费维权能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现场会,提高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影响力;通过网络媒体组织开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网上消费维权知识竞赛,扩大宣传影响面;举行“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专题座谈会,促使理事成员单位依法履行应有的职责;开辟专题电视节目,发表电视讲话,滚动播放消费警示和提示;同时加大查处案件曝光力度,将查获的各种假劣商品进行集中销毁,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通过电视台予以曝光,震慑不法经营者。

    这次活动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局和消协组织要高度重视新《消法》的组织实施工作,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理事成员单位的正能量,有条不紊地抓好宣传活动的开展;节俭办事,注重实效,不搞比排场、比阔气的动作,宣传活动要结合实际、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让群众喜闻乐见;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诉、投诉和举报,及时反馈情况;扎实工作,引向深入。基层工商分局(消协分会)不仅要做好乡(镇)所在地的宣传咨询工作,而且还要把活动深入到监管辖区的其他乡镇,注重农村宣传效应,做到消费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提高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龙洪相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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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工商出台“3·15”活动方案 贯彻落实新《消法》

亮点黔西南 | 2014年02月28日 11:30:11 | 龙洪相

     亮点黔西南讯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将于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正式实施,今年“3·15”活动年主题——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近日,晴隆县工商局以贯彻落实新《消法》和深化工商改革为契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出台了贯彻新《消法》“3·15”活动方案,为全县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夯实基础。

    提高认识,新《消法》确立了消费者组织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新定位、新职责、新制度。《方案》要求晴隆全县工商干部职工和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要将新《消法》的贯彻实施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来认识,作为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来落实,作为维护消费者“新权益”贯穿于自己的行动中,作为深化工商改革、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新责任”。

    晴隆县“3·15”活动的内容分别有组织开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用权、过期变质、商业欺诈等行为;开展“3·15”宣传咨询进校园活动,提高中小学生的消费维权能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现场会,提高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影响力;通过网络媒体组织开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网上消费维权知识竞赛,扩大宣传影响面;举行“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专题座谈会,促使理事成员单位依法履行应有的职责;开辟专题电视节目,发表电视讲话,滚动播放消费警示和提示;同时加大查处案件曝光力度,将查获的各种假劣商品进行集中销毁,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通过电视台予以曝光,震慑不法经营者。

    这次活动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局和消协组织要高度重视新《消法》的组织实施工作,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理事成员单位的正能量,有条不紊地抓好宣传活动的开展;节俭办事,注重实效,不搞比排场、比阔气的动作,宣传活动要结合实际、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让群众喜闻乐见;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诉、投诉和举报,及时反馈情况;扎实工作,引向深入。基层工商分局(消协分会)不仅要做好乡(镇)所在地的宣传咨询工作,而且还要把活动深入到监管辖区的其他乡镇,注重农村宣传效应,做到消费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提高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龙洪相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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