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400多名离任村干部喜领生活补助金
亮点黔西南讯 为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晴隆县出台了《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暂行办法》,全县所有正常离任村干部统一由县财政发放生活补助,确保村干部“退有所养”。目前,2012年度的补助金已全部发放到离任村干部手中。
本着“广覆盖”的原则,晴隆县委组织部将建国以来正常离任的村干部全部纳入补助范围之列。每年按照离任村干部任职年限进行补助,每任任职30年以上补助2500元,每任任职25-29年补助2000元,每任任职20-24年补助1800元,每任任职15-19年补助1600元,每任任职10-14年补助1500元,于每年打卡发放,此举不但保证了村级干部离任后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同时也有效调动了现任村干部的积极性。
通过本人申报、村初审、乡镇审核、县委组织部复审等环节,统计出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全县最高的每年可享受生活补助2500元。为此,县财政拿出80多万元用于补助。晴隆县委组织部还规定,生活补助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全县经济发展情况,适时提高补助标准。(李隆玉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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