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零时起 兴义城区机动车违停将被记3分罚50元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笔者兴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获悉,从2015年10月8日零时起,兴义城区机动车违停将被记3分罚50元。
据了解,从2015年10月8日零时起,凡在兴义城区设有禁停标志路段、禁停标线路段的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机动车,一律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罚款50元、驾驶证记分3分进行处罚。(本网张凤利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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